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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5-02-218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团体
标准项目的通知

中小企协通

中小企协通〔2025〕3号


各会员单位、分支(代表)机构及社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聚焦中小企业服务领域,以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量、优化服务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方式等为主要方向,可切实指导、规范与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能力;


2. 紧扣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围绕信息技术服务、创业辅导、融资促进、法律服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服务领域所开展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产品标准等项目;

3. 具有一定的行业/领域先进性、创新性的服务成果或管理经验,对规范服务机构自律行为,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增强服务管理能力有积极推动作用;


4. 申报行业、市场及中小企业亟需的团体标准,或填补本领域内国标、行标、地标或团标空白的项目优先考虑;

5. 支持将服务中小企业的创新模式、创新成果、独特的企业服务评价标准、优秀的服务机构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加快转化为团体标准。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2. 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和研究能力,包括中小企业服务设施、服务经验及人员条件等;

3. 申报单位应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并对申报标准进行充分调研,对该标准的国内外现状、相关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技术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4. 申报标准的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推进所涉及的质量、进度及配套资源负责。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及立项申请表(见附件),编制团体标准大纲或标准草案,并提供主编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2.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邮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gh@chinasme.org.cn;

3. 协会根据标准申报情况进行立项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外公示立项结果。

四、联系方式

立项咨询:张老师  010-82292059  1521064126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A座1209

附件:  1. 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2. 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2025年2月18日


图片

查阅“附件1—2”,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综合规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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